湖北省省本级社保缴纳规定?

州科信息网 2022-10-23 10:57 编辑:姜建 183阅读

《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必须在每年1月1日至20日内,持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报表、财务报表等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年度缴费核定手续。

缴费单位应根据职工和缴费基数增减变化情况,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十四条 城镇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根据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定额征收,其征收费率、缴费方式、缴费时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依法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缴费单位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拒绝。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预提制度。缴费单位应依照财务制度规定,将社会保险费预先提足挂帐,全额反映社会保险费应缴实缴情况。应缴未缴数额,结转下年度累计反映。

湖北省职工社保缴费年限最新规定?

最低15年。


在本统筹地区当地职工基本医保制度实施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单位缴纳医保的时间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得少于15年;单位缴纳医保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的,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得少于10年。医保缴费年限(累计)男满30年(360个月)、女满25年(300个月),且在本统筹地区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得少于15年(180个月)。

湖北省一次性补缴社保政策?

湖北省目前对于社保的补缴政策规定,就是最多支持补缴24个月,当我们去办理补缴的时候,从补缴的月份开始连续往前推两年,也就是连续补缴的时间,并非指的是累计的时间。

根据国家对于社保的相关规定,在员工退休之前,只要社保缴纳的时间满了15年,那在退休以后就可以享受养老金政策以及医疗保险政策了,所以如果社保断缴了的话,补缴就是非常重要的,有的时候差的时间不是很长,如果只是因为差的这几个月影响到我们的养老金领取是非常不划算的。

根据湖北的相关政策规定,2022年只有这三类人群可以一次性补缴了:

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本地城镇户籍,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如果不满足这3个条件,到退休年龄时未缴满15年养老保险,还有两种方法:退出养老保险,提取个人养老账户余额;继续缴纳,缴够15年再开始领取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