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缴费标准2022

州科信息网 2022-10-22 08:18 编辑:滕楠 140阅读

社保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社保缴费数额根据地区发展的不同会有所差异,一般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社保缴纳基数是社会保险缴纳的缴费标准,根据基数与系数核定缴纳金额。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
调整情况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2007年相比,2008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从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则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运行期从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与2007年缴费基数从1478元到7392元比,缴费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2007年也提升,从960元到8676元。2008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第二条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北京、天津、上海3个直辖市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以下简称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执行统一政策,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统一筹集、使用和管理。铁路、电力、远洋运输等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企业及其职工,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应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率可作相应调整。

重庆社保补缴政策202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62号)明确的相关政策已于2020年底到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正常执行。
三、我市2021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根据2020年我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确定。
四、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我市规定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由个人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小微企业按14%确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困难行业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下限调整到每月2800元。
六、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的监测,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调拨使用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