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021年征地的养老保险和单位的养老保险怎么

州科信息网 2022-11-06 03:15 编辑:徐离静 191阅读

2021年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政策解读
一、调整依据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1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2021年调整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待遇。
二、调整对象和办法
(一)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2011年1月1日以后,新增加的被征地养老年龄段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生活保障金的1。2%增发后再增58元(31元普调标准+27元缴费年限养老金)。基本生活保障金首次计发标准每人每月900元。
(二)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2004年4月10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被征地养老年龄段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以及按照《南京市关于解决失地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指导意见》(宁征保组〔2011〕1号)和《市政府关于完善被征地农民老年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3〕262号)规定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的6%增发。
(三)1983年8月1日至2004年4月9日期间被征地纳入老年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高龄补贴由原来每人每月增发30元、50元、70元调整为40元、60元、80元。
三、实施范围
成都
四、调整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增发的征地社会保障待遇从原支付渠道列支。
五、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自7月1日起进行待遇调整。调整后的基本生活保障金首次计发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2019年国家社保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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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开始,我国所有地区的社保都是由税务局进行统一的征收,我们国家的社保体系将变得更加完善和有序。这个措施改变之前在不同地区,征收社保的单位不同的局面。让各种地方的社保征收部门都得到了统一,国家对于社保的征收的监管也是更加的严格了。很多的无良企业,就全部要给员工缴纳社保,不能再弄虚作假。税务局掌握了每个企业的税收情况,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每个企业每个员工的工资是多少。企业在想要不缴纳员工的社保就没有什么可能了。有税收局直接征收社保可以保证社会的公平,同时,也是保证我们企业员工的权利。
这次的社保新政的改革变化比较大的方面就是在于企业员工缴纳社保方面的问题,以前企业员工的缴纳社保,由于有些部门不知道员工的具体工资数,所以是要求企业按照最低的缴纳标准来缴纳的。现在由税务局征收,所有的企业员工也要按照自己的工资基数要缴纳相应的社保金额。这种变革不会对我们的社保转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的社保进行转移还是按照之前的方法进行转移。员工在一个地方连续缴满10年的社保,就可以在所在地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你想要去别的地方的话也是可以将自己的养老保险转移走。
2019年的这次社保改革对于企业的影响应该是最大,企业必须要要按照我们员工的实际工资去缴纳社保了,公司可能要帮我们的员工多交一部分的钱。对于我们员工来说也是一件比较好的事情可以保证我们的权利。
这次改革,我们的社保转移还是遵照以前的方式,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我们的社保政策是变得越来越严格了,更加的规范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