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法人如何办理居住证

州科信息网 2022-06-05 14:08 编辑:温彩 297阅读

1.新莞人到所属村委治安队或所属派出所领取《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新莞人信息采集表》两份表格填写。
2.根据申领人不同的居住情况,填写不同的表格。在出租屋居住的申领人,要填写《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而在东莞买房、或者在企业员工宿舍居住的申领人,则不用填写这份表。
填完以上表后,根据各新莞人的不同情况要到不同相关部门签名和盖章:
A.租住出租房屋或居住自己购买的房屋的申请人,要到所属村委治安队签名和盖章。
B.居住单位宿舍的申请人,要到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3.准备好一张的头像照片,并拿照相回执、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以上填好的表格一同交回所属治安队,如果治安队不受理,可以交到所属派出所或公安分局。

申请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怎么填



按照居住证信息登记表内容如实填写自身情况即可。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