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州科信息网 2022-05-13 05:18 编辑:谈伯 197阅读

办理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1.房屋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z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租赁登记备案信息应当包含出租住房、租赁当事人身份、租期、租金等信息。租赁当事人对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1、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以口头或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将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与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但旅馆业的客户出租和房屋场经营中的柜台出租,不属于房屋租赁范围。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按以下程序办理: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分别到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并提验有关证件材料。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受理后,在《租赁登记表》上提出审核意见。符合规定的,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的5日内核发《房屋租赁证》。一般情况下,房屋租赁证的有效期限不超过2年。

4、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