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7月1日起青岛将再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你

州科信息网 2022-08-06 02:43 编辑:齐月 196阅读

目前国家工业用电分为两类,一般工商业与大工业用电。按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区分,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用电为大工业用电;315千伏安以下的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用电。

青岛计划从19年7月1日起,再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对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3.26分/千瓦时。

本次下调价格,我想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原因:

①第一就是增税税率从16%下降到13%。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原则上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②我国目前是名副其实的产电大国。据2017年统计,我国实际电能产出为6.5万亿千瓦时,而实际用电消耗约为6.3万亿千瓦时,也就是说,产出>消耗。

青岛一直是山东重点的工业城市,6大传统支柱产业商贸服务、食品饮料、纺织服装、机械装备、橡胶化工、现代农业,都是用电大户。尤其是近年大力发展的旅游业,带动了青岛本地的商业极速发展。而用电成本始终是各行各业一个很大的成本费用。

如果此次价格下调,将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用能成本。若按照2017年青岛市供电公司工商业用电量计算,此次电价调整后全市工商业最低将节省电费约5.23亿元以上。

感谢中国的富强,青岛作为山东省重点发展的城市,这是切实的享受到了国家实力提升的红利,也真正会提升中小企业的生存能力。

祝愿青岛能够稳步发展,进一步提升城市品牌。

从2018年起山东省四次下调一般工商业电价,已累计降低7.52分/千瓦时。2019年青岛市还将分两次对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调整,其中,4月1日已经进行第一次下调,下调金额为2.14分/千瓦时。盛斌杰透露,目前我市正在制定相关文件,计划将于7月1日再次对一般工商业电价下调3.26分/千瓦时。

今年青岛市发改委对转供电的加价问题进行了清理规范,在今年4月1日首次下调一般工商用电电费后,我市800多家转供电主体中,绝大多数已经将政策落实到位,待今年7月1日下调政策再次出台后,

青岛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种类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务务为主,同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3)视同小规模纳税人,即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2)会计核算不健全的;
(3)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4)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个人;
(6)非企业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