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推荐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品牌有什么法律依

州科信息网 2022-12-27 01:28 编辑:admin 160阅读

一、这种行为明显具有品牌歧视,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评审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相关法律条文: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产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