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对大型体育场馆赛后经营管理的界定是什

州科信息网 2022-06-01 12:08 编辑:阙中 285阅读

  2008年前,与08年北京奥运会配套的一些主要体育场馆将先后在北京国家奥林匹克公园耸立。它们和其它兴建和经过改造的几十个场馆一起,将迎接29届奥运之火在北京熊熊燃烧。但是,当这史无前例的宏伟庄严时刻成为过眼烟云以后,如何对这些投入巨资的体育场馆群进行赛后的经营运作和日常管理,将是政府、场馆业主和所有场馆经营管理者必须面临<广告>  <广告>  和解决的重大问题。  这是一个世界性的课题;  这是一个系统工程;  这是一个必须与这些现代化的体育场馆兴建同步运筹帷幄的谋略和蓝图。  一、北京奥运场馆所处宏观环境分析  1、国际体育产业发展迅猛  目前国际体育产业发展已具备这样几个特点:  (1)体育产业与国民经济联系日趋紧密,正在成长为现代经济、社会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  (2)传统的“政府型”、“公益型”体育管理模式已被“经营型”、“产业型”体育管理模式所取代;  (3)体育产业依靠非体育专长的企业精英能够优良地经营。  2、我过体育产业的现状及发展  我国体育产业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较大,但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已越来越显著,已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体育产业作为一个经济部门开始在中国起步;  (2)体育消费日益增长并成为时尚;  (3)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和企业,并已按照健身娱乐、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场馆经营等不同类型开始市场细分化。  3、北京市体育文化市场的现状及展望  (1)北京不仅是我国的政治首都,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文化首都,其文化与体育产业的发展,整体上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2)由于地域文化的差异,北京市民与其它地域(如我国南方,如上海)在体育文化的消费投入上,有明显的消费心理差异,统计也表明北京人体育文化消费投入明显高于上海;  (3)体育文化市场的发展与GDP的增长具有明显的正向关系,北京市的经济发展规划使得北京市的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具备充分的后劲;  (4)08北京奥运会的举行将给身处举办地的北京的体育产业以最大的拉动,其惯性作用,还会给嗣后的体育产业发展留下宽阔的空间和强力的后劲。  二、北京奥运场馆经营运作优劣势分析  1、面临的机遇与优势  (1)08奥运会主要体育场馆群可按市场规则进行联动开发,将形成重量级的规模效应,有利于规模效益的发挥;  (2)体育场馆群处于北京四环、五环之间,中轴线之侧,具有四通八达十分便捷的交通,从而使之处于十分优越的地理区位,蕴藏着极大的商业开发潜力;  (3)体育场馆群周边尚存有待规划开发区域,有可能形成更大气候的与体育产业相关的建筑群体,从而进一步增进体育场馆群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  (4)作为北京奥运会的重大建设项目,场馆群的主管方和出资方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及银行的信贷保证使所需建设资金有充分的保证,可以如期完工投入使用,从而能保证体育场馆群的经营管理规划顺利完成;  (5)主管方高瞻远瞩,“兵马未到,粮草先行”,在工程规划伊始,已进行科学民主的咨询论证,着手谋划体育场馆群的赛后经营模式、经营项目、发展战略,从而减少未来的不确定性,可以从容不迫地实施以后的经营规划。  2、面临的挑战和劣势  (1)体育文化市场的开拓,体育场馆的企业化管理,在我国仍然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可供借鉴的经验很少;  (2)体育消费市场有个逐步形成的过程,而通过北京奥运会场馆建设后,形成了彻底的体育消费市场的买方市场,一段时期内会造成体育消费需求相对不足;  (3)体育文化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会面临国际体育管理集团和投资者的挑战,他们拥有先进的体育管理知识和营销策略,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4)国内体育市场竞争也将越趋激烈,奥运后在北京留下了庞大的体育建筑群落(特别是奥林匹克公园内的几大国家级的体育场馆实体),从某种意义上又是激烈的竞争对手。  (5)体育馆建成后高额的维护运用费用、折旧费用、贷款利息及较高的资产负债率,会形成巨大的经济压力从而形成巨大的经营压力。  三、市场化运作奥运场馆的基础条件和总体思路  体育场馆的经营运作打破旧有体制,改变旧有观念,走市场化运作之路,是必然趋势,尤其是08年北京奥运会以后。  各体育场馆在资产规模、内在结构、市场定位、隶属关系和管理方式上会有很大差异,但发展方向是同一的,市场化运作的基本规律是同一的。  要搞好奥运场馆的赛后运作,除通过宏观微观形势和环境分析,给予自身正确的市场定位外,还应以场馆的建设和试运作期起,就创造和培育符合市场化运作的软、硬件基础条件。  1、地域环境:  便捷的交通;整体的商业环境;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性;对城市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形成现代化体育场馆优越的地域环境的四个要素。  2、投资结构:  据相关机关估计,08北京奥运会的相关投资额将在3000亿人民币左右,仅五个完成法人招标的场馆项目总投资也逾200余亿。事实上,政府财力无法负担奥运场馆的巨额投资,政府希望能够引入社会资本来运作。采用PPP(Publie-Private Paxtnerships),即政府、盈利性企业和非盈利性企事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形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既可减少财政压力,又可减少投资风险,同时多方投资股东对权益关心而形成的对管理者的压力会促使管理创造更好的经营运作业绩。  3、适宜规模:  (1)集群原则――同类集群和近类集群;  (2)适中原则――与总体需求相适应是场馆经营运作的重要条件;  (3)适应原则――既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消费水平相适应。  4、营运方式:  (1)把体育场馆经营运作作为一个专业看待,引入专业人才;  (2)场馆要有自己的专业经营公司;  (3)体育场馆要引入完全成本核算概念;  (4)体育场馆的经营形式一定要逐步实行单纯租赁者向资本经营者的根本转换。  5、管理模式:  现代体育场馆的管理模式要实行三个“化”:  (1)企业化管理;  (2)专业化管理;  (3)集约化管理。  6、创新思维:  市场化的经营运作体育场馆,是全新的行当,全新的挑战,需要全新的思路。08奥运会赛后的经营运作,根本的问题在于创新,或者说最主要的动力是创新。  四、奥运场馆经营运作的四个阶段  奥运场馆的赛后经营运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因此,从工程起步开始就必须同步规划,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以开发总体方案为框架,按照体育为主、全面发展的原则,创新原则,效益原则,发展原则,适应不断变化的实践,既明确分阶段目标,又不断的进行分析、总结、提高,使运营方案更臻完美。  运营方案的实施步骤可分四个阶段:  1、准备阶段(项目中标至体育场馆竣工)  (1)一俟工程中标,与工程筹建同步,着手体育场馆经营管理公司的组建。工程指挥部与体育场馆公司(名称待定)双轨运行,互相协调。  (2)体育场馆公司中的经营管理架构先行搭建,可先成立经营开发部,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营运方案的实施。  (3)以原工程标书中运营方案为基本框架,进行目标细分化,确定各个单项目标实施的时间节点。  (4)所有牵涉到环境价值开发的硬件与整体工程同步完成,并完成招商准备工作。  (5)全面做好体育场馆公司开业准备。  2、试运转阶段(体育场馆开业至北京奥运会准备前期)  (1)以体育场馆竣工为契机,策划系列庆典,目的是从各个经营管理环节进行实际试运转。  (2)重点策划一至数场高等级的体育比赛或文艺演出,以检验经营运转能力。  (3)着重进行企业形象(CI)策划。推行CIS(企业识别系统)战略,在奥运前完成BI(企业行为识别)、VI(企业视觉识别)。  3、奥运会阶段(北京奥运会举行前8个月至奥运会结束)  (1)学习、了解、熟悉国际奥运会对场馆运行的基本要求、具体规划,使这一阶段的开发运转方案服从、服务融合于奥运规划之中。  (2)用足“奥运热”,围绕奥运,精心策划几台大型赛事和文艺演出以及以奥运为主题的各种广场活动,既增加经济效益,又扩大体育场馆的无形资产。  (3)围绕在体育场馆举行的奥运项目进行试运转,使运作机制达到健全完善。  4、全面拓展阶段(奥运会后)  (1)原工程指挥部与体育场馆公司从双轨进行开始转向人员、体制、管理全面并轨,工程善后事务交由体育场馆公司办公室、物业、财务等部门协调解决。体育场馆公司在原有基础上着手完全企业化运作。  (2)经营机制迈上新的台阶,按照条件成熟先后,用一到二年时间成立体育经纪、文艺演出等子公司,完全面向市场经营运作。  (3)总结近二年运营的经验,在原运营方案的基础上,拟定经营运作全面拓展的具体规划。  (4)奥运后的一到二年内,完成原定经营运作方案中确定的商务租赁、环境价值开发、广告招商标的,形成体育场馆环商业圈,形成以体育、文艺为主业、全方位多元化经营运作的新局面。  (5)着手新项目新资源的开发。特别是体育场馆冠名权的出让,在奥运会一结束就进行实质性起步,使体育场馆的经营资源获得更大空间的拓深和开发。  五、奥运场馆赛后的基本盈利模式  1、基本经营格局  2、营收主次排列  3、经营项目分类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奥运会体育场馆新闻

除国家体育场(“鸟巢”)外,北京奥运会所有比赛场馆目前均已完工。这些投资上百亿元的场馆的赛后利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据了解,为维持场馆正常运营,包括“鸟巢”在内的部分奥运场馆正酝酿在奥运会后出售冠名权。然而,出售冠名权是否是奥运场馆赛后运营的必然选择、“鸟巢”等“国字号”场馆能否被企业冠名等话题引发了不少争议。 场馆运营专家:无形资产资源开发决定场馆经营成败 “毫不夸张地说,以冠名权和豪华包厢为代表的无形资产开发收入是大型体育场馆最大的收入渠道,能否有效地开发无形资产将决定北京奥运会场馆经营的成败。”对于奥运场馆赛后运营问题,北京体育大学体育经济与产业教研室主任林显鹏教授的观点十分鲜明。 林显鹏长期研究体育场馆建设及经营管理等课题。他介绍说,在欧美主要发达国家,70%的大型体育场馆都出售了冠名权,目前冠名权已成为发达国家大型体育场馆最重要的开发项目之一。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体育场馆的无形资产开发十分薄弱,致使很多场馆自建成之日起就存在亏损。 事实上,国外也不乏奥运场馆出售冠名权的例子。据林显鹏介绍,在悉尼奥运会结束后的头两年里,悉尼奥运会主体育场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直到2003年将冠名权卖给澳大利亚最大的一家电信商后才开始扭亏为盈。 林显鹏表示,作为奥运会的举办场馆,北京奥运会场馆在国际上有极高的知名度,在无形资产开发方面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我们实在不应当使这些资产白白流失”。 品牌专家:冠名企业应通过竞标产生 中国品牌研究院院长郑展威表示,过去国内鲜有体育场馆被商业冠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国内企业缺乏体育营销的意识,另一方面则是中国较少举办国际重大赛事,一般场馆的冠名权难以引起国际品牌的兴趣。 “‘鸟巢’不一样,它是奥运会主体育场,知名度高,契合企业品牌推广的需要,”郑展威说,企业冠名“鸟巢”,不但能够吸引更多的眼球,而且可以体现企业实力、提升品牌美誉度和忠诚度。 国家体育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恒利此前表示,国内外企业都可参与竞争“鸟巢”冠名权,但他们在选择冠名企业时会非常谨慎,不会金钱至上,要考虑品牌。 郑展威对此表示赞同,但他强调,冠名企业最好由市场竞标产生,在程序上做到公平。 此外,郑展威还认为,“鸟巢”转让冠名权应对冠名企业的行业类别作出限制。“毕竟体育与健康息息相关,烟草品牌、酒类品牌应该被排除在外,国家相关广告法规也有类似的规定,实际上已经为此类企业设置了进入门槛。”他说。 魏纪中:要倾听民意民声 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北京奥运经济研究会会长魏纪中表示,虽然体育场馆出售冠名权在国外很常见,可“鸟巢”的特殊性在于,它不是普通的体育场,而是“国家体育场”,因此在其前面冠以企业的名称欠妥。 魏纪中认为,建造“鸟巢”的费用有一部分是由国家出资,它应当算作有公益性质的公共建筑。因此,“鸟巢”寻求商业冠名,首先要看国家政策是否允许,其次还要考虑老百姓的接受程度。 资深公共关系顾问林景新表示,企业冠名奥运场馆是商业助推体育的一种体现,本身是一件双赢互惠的好事。但场馆业主和冠名企业要考虑民意,因为如果公众的反对声多过赞成声,那么冠名这个于场馆自身经营和企业品牌推广都有利的好事也有可能变成坏事。 他认为,公众能否接受“国字号”场馆被企业冠名,关键在于如何冠名,“如果直接在‘国家体育场’前面加上个企业的名字,肯定不妥”。